[原创]云尘子《论语说解》为政第二
原文: 2.1子曰:“为政以德(1),譬如北辰居其所(2),而众星共之(3)。” 注释: (1)为(wei2):处理。以:根据,用。(2)譬(pi4)如:好比,就像。北辰:北极星。其:自己的。所:地方。(3)共(gong3):同“拱”,环绕,簇拥。 译文: 孔子说:“处理国家政治事务,要根据道德。这样,君王就能像北极星那样,只处在它自己的位置,但是众多的星辰却都环绕在它周围。”这就是说,君王得到臣民的拥戴,要靠道德的吸引力。 说解: 一个人要有号召力,不是靠威力和欺骗,而是以道德修养为基础的威望,因此,必须先自己思想行为端正才能引导属下的人或影响周围的人,使他们也思想行为端正,所以,道德修养是最重要的,是处理国家政治事务的基础。 北极星为什么会有众多的星星围绕?所依靠的是自身按它的规律运行,而不是无规则地妄动,更是靠它的吸引力和排斥力的平衡,这一方面是自身的端正,另一方面是不用武力和欺骗手段。儒学以及以儒学为代表的华夏文化强调的就是效法天地之道,所以,用北极星和众星的关系来比喻国君(领导)和臣民(下属)的关系。 原文: 2.2子曰:“诗三百(1),一言以蔽之(2),曰:‘思无邪’。” 注释: (1)诗三百:“六经”之中的《诗经》,共有305篇,所以泛称“诗三百”。(2)一言:一句话。蔽:概括,笼罩。 译文: 孔子说:“《诗经》三百篇,用一句话来概括它的精神,可以说是:‘所思所想没有邪念’。” 说解 对《诗经》每篇诗歌的解说,古人的说法与现在的说法有极大的不同;现在我们是把它作为一本普通的“诗歌总集”来看待,但是,在孔子之时,他用《诗经》来教弟子,并作为“六经(六艺)”之一,如果这些诗歌的所思所想是有邪念的,那么,孔子不会用它来教弟子,更没有资格作为“经”。在“六经”之中,《易经》是作为其总的思想原则的典籍,反映的是天道、地道、人道;《礼经》是作为礼义原则的典籍,反映的是本位与本分的秩序;《乐经》是作为音乐原理和用乐制度的典籍,反映的是和谐与平等的问题;《书经》是作为行政的原则的典籍,反映的是正己与正人的方法;《春秋》是作为奖惩天下善恶是非的典籍,反映的是惩恶与扬善的精神;《诗经》是作为综合体现前五经精神的典籍,反映的是感情与理性的兼顾。这样,“六经”就构成了一个完整而系统的修身治国理论,《诗经》正是用来表现“发於真情而又合乎理性”的精神的,目的是疏通和引导人情而不至於走向邪恶,其中有正面的引导,也有对邪恶的讥刺,所以说“思无邪”。 原文: 2.3子曰:“道之以政(1),齐之以刑(2),民免而无耻(3);道之以德(4),齐之以礼(5),有耻且格(6)。” 注释: (1)道(dao3):同“导”,引导。以:用。政:行政手段。(2)齐:共同,齐同。(3)免:避免(犯罪受刑)。耻:耻辱之心。(4)德:人根据大道而规定出来的条文。(5)礼:按等级而确定的本分与职责。(6)格:自愿的拥戴、归附。 译文: 孔子说:“用行政手段来引导臣民,然后用刑罚来一同处理那些不正的人,那么,臣民即使免於刑罚也不会知道什么叫耻辱。用道德条文来引导臣民,然后用礼义来一同要求所有的人,那么,臣民会知道什么叫耻辱,而且会自愿前来归附。” 说解 这里所说的君王与民众的关系,也可以扩大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领导与下属的关系、心灵与肉体的关系。 所谓用行政手段来引导民众,也就是搞行政命令,强行规定了一些东西用来要求民众,这样难以保证执政者是否自己端正,也难以让民众心悦诚服。执政者先端正自己,然后再去使民众也端正,用这种方式来引导民众,是必须的。引导不等於强制,用行政手段来“引导”就已经属於强制性的了。当有人不接受行政命令而违法犯罪时,就用刑罚来加以惩罚。这样可以减少犯罪,但是,民众不会知道什么叫耻辱,因此,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不是否定行政与刑罚的作用,而是说不能只靠这两方面来治国。 用效法天地之道的“德”来引导民众,使民众知道为什么叫做道德,并用道德来知道自己的言行;然后使人们知道自己是处在什么位置上,在这个位置上应该尽什么样的职责,就能各尽其职、各敬其业。这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法。当然,每个人的位置都是根据才德修养而不断调整的,民众可以升为君臣,君臣也可以降为民众。这样不用强制手段来治国安民,民众就能知道什么叫做耻辱而自觉地远离耻辱,并且民心自然拥护政府。 这里强调这种用“德”和“礼”来治国,但是,并不排除行政与刑罚的作用,只是需要先用道德礼义来正人心、减少犯罪,同时,当有人违法犯罪时,就用行政和刑罚来加以惩罚。 原文: 2.4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学,三十而立(1),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2),六十而耳顺(3),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4)。” 注释: (1)立:确立自己的观点。(2)知天命:知道个人的努力是必须的但能否成功不完全是自己决定的,关键是应该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就尽心尽力而且快乐地去做。(3)耳顺:耳朵不再拒绝什么,可以听取并接受不同意见。(4)逾(yu2)超越,超出。矩(ju3):规矩,道德规范。 译文: 孔子说:“我十五岁开始立志於求学,三十岁确立了自己的观点,四十岁不再疑惑,五十岁明白了上天所赋予的命运,六十岁可以听得进各种意见,七十岁时只是顺从内心的想法却能不逾越规矩。” 说解: 有志於求学,已经不再是因为被迫才学习,而是自觉地学习。此处最重要的是“立志”,立志高远,或许有达不到的时候,却能不断地向所立的志向靠近,如果立志不高远,也就像自己把自己局限住了;立志需要端正,一旦不端正就像选择了劣质的种子,将来如何能有好收成。钱穆先生说:能立孔子所立的志向,能学孔子所学,是读《论语》的最大宗旨。 确立了自己的观点,已经不是漫无目的地学习,而是有了自己的理论框架。一个人有了志向,便有了大方向,但是,还要坚守这个大方向,并且有各个阶段性的目标,脚踏实地地去落实。有了观点,还要不断地去通过学习去修正和完善。 不再疑惑不是没有疑惑,而是坚定地根据道义去做自己该做能做的事情。人在现实中,现实充满变数,充满诱惑,还有各种各样的影响,只有坚持所立的志向而不动摇,坚持道义而不屈服,坚持学习而不因外在影响而懈怠,才能不至于半途而废。 立志虽正虽高,却并不一定会必然实现;确立了观点,却并不一定会最终完善;不再疑惑也不懈怠,却并不一定会达到目的。为什么?因为是否成功,不仅有人的努力起作用,还有天命在起作用。明白了天命,那么,也就可以尽管乐观地去做好今天的每一件事,名利与成败便不再放在心上。这是“乐天知命”的境界。 人的认识、阅历、角度、学识、智力不同,必然产生各种不同的意见,各有各的道理,能听得进各种意见,然后,可以尊重不同意见,吸收可以吸收的成分;可以表达个人意见,却不自以为是,不强加于人。这样不与人争,反而更能得到大家的尊重,更能“润物细无声”。 一个人能从自我约束做起,可以养成好的习惯;能持之以恒,可以习惯成自然。这样,也就能够随心所欲却不逾越规矩。因为大道本来就是符合人的本性的,修养到了道的境界,那么,规矩也就是道的表现形式,一切都符合人的本性,也就不必刻意而为之了。 原文: 2.5孟懿子问孝(1)。子曰:“无违(2)。”樊迟御(3),子告之曰:“孟孙问孝於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4)?”子曰:“生,事之以礼(5);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注释: (1)孟懿(yi4)子:鲁国大夫,姓仲孙,名何忌,谥“懿”;当时鲁国力量最强大的三家之一,常不按礼义行事。(2)无:通“毋”,不要。(3)樊迟:姓樊,名须,字子迟,孔子弟子。御(yu4):给某人赶车。(4)何谓:即“谓何”,说的是什么意思。(5)事:为某人做事。以:按照。 译文: 鲁国的大夫孟懿子问如何尽孝道。孔子说:“不违背礼义。”孔子的弟子樊迟当时为孔子赶车,孔子告诉他说:“孟孙向我问如何尽孝,我回答他说,不违背礼义。”樊迟说:“什么意思呢?”孔子说:“在父母活着的时候,按照礼义的要求为他们做事;父母去世以后,按照礼义来安葬他们,并按照礼义来祭祀他们。” 说解 尽孝道,首先是强调发自内心地尊重父母,有了这种内心的真诚,然后所做的事一般能符合礼的要求。但是,这里为什么不强调发自内心了?能够发自内心的孝当然最好,但当有人不能发自内心来尽孝的时候,如果能按照礼义的要求,尽到自己做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也不错。这是退而求其次的办法。 尽孝道,当然不仅是内心的思想问题,还有现实实践的问题。如何去实践孝道?当父母在世的时候,我们知道自己是子女,就尽自己做子女的义务,守自己做子女的本分;当父母去世以后,我们也要知道作为子女应该如何安葬他们并祭祀他们。 孝道是一个人终生的问题,同时又是对父母祖先的永恒的事。【本贴转自:http://bbs.zjuo.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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