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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竹在线文化沙龙国学专版 → 三教真传·道教真脉(云尘子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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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作者:云尘子  发帖:1566  等级:紫竹版主  2007-1-11 15:22:00 ·短信 ·简化 ·资料 ·引用 ·回复
三教真传·道教真脉(云尘子修订稿)

国家治民,重者教,轻者法,何也?法可因时制宜,随时变更;教则千古流传,万世共守。故兵农政刑,由羲皇至今,将不知几经变态;而惟此君臣父子之大伦,历数春秋,终不一废。何也?法可因时制宜,教则千古一脉。今若因时制宜,连教而更张之,可乎否乎?夫古有君臣父子,忠孝节义,今岂可无此君臣父子,忠孝节义乎?何教至今朝,遂为时病乎?噫!非教不良,殆法实有弊耳。法弊,不更良法以救其弊,群相议曰:此儒教道理误之也,迂腐难范今朝,当更古教。教更,法即果无弊乎?吾知弊仍未除,教将坠废,同弃天良,共争名利,甚非救时之良策也。

今上天以亿万生灵之灵性,不忍弃之而不教,故重阐圣学,以挽世道人心。

儒教真理,截取论语要纲,订为一十八章,羲皇之道,尧舜之教,圣学之理,重明世界;士子宦卿,共沐鸿恩,沾雨露矣。

佛祖以一叶慈航,施之世界,愚夫愚妇,共得明珠;得种香花,同修福果,孔佛真教,世界一明,从此亿万生灵,造忠孝者共攀圣域,种良因者共抱佛珠,神息宣化之肩,世得香花之果,天人欢喜,共庆良缘。

丹书道书孽万卷,各门各教孽无边。口传心授孽法千,糊坐乱求太极关。三更五夜耗先天,绝欲炼气讲汞铅。留图画像关窍显,鼎炉八卦研又研。杀死愚人性,迷尽愚人天;布满世界教,书满世界传;暗乡迷世遍,门教遍世间。丹道书无穷,刊刻翻又翻;注解分万种,糊乱造妖言。太上亦敢污,神号亦敢宣。超升得道如平川,各样封号乱呼传。淫孽中亦藏,利财藏中间,罪孽如天不堪宣。中华三教并称非一日,孔佛道教共宣传。今阐二教明世界,一教未阐书未全。今阐太上真道传,不与丹道孽书参。

为救亿万生灵之性天,上天恩施一线,垂续道教真传,以示世人之进阶。今三教书成,理明词显,将是书以传流后世,待有缘者,以盛其传。

道教全目

第一章  道教真法

第二章  太上真传

第三章  定神凝气

第四章  分晰阴阳

第五章  相济水火

第六章  扫除邪念

第七章  镇压邪魔

第八章  戒欺心

第九章  戒欺人

第十章  戒色诱

第十一章  戒物迁

第十二章  返求太极

第十三章  静造无极

第十四章  温养火候

第十五章  降龙伏虎

第十六章  积功累行

第十七章  造德补愆

第十八章  阐后世暗乡

第十九章  遵儒教养心

第二十章  道教全功

【本贴转自:http://bbs.zju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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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作者:云尘子  发帖:1566  等级:紫竹版主  2007-1-11 15:22:00 ·短信 ·简化 ·资料 ·引用 ·回复

第一章  道教真法

太上曰,天生万类,人为万类之首。人何为万类之首?因人知识独优也。知识独优,谓之曰人,人具此知识,生于万类之中,其知其识,为人之至宝明矣。此宝得之于天,天赋此宝,乃欲人护惜之,持爱之,保守之,涵养之,奈何自不知惜,竟日日消耗之,荒亡之,遗失之,伤损之?失此至宝,人同禽兽。何也?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此知识也,今知识乱施,不知顾惜,日消日损,至宝则微,久久焉有不同禽兽之不灵乎?终归消亡而已矣。人欲保此至宝,日使不耗,能终不同禽兽之无灵识者,当用何道以持养之?曰当知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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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作者:云尘子  发帖:1566  等级:紫竹版主  2007-1-11 15:24:00 ·短信 ·简化 ·资料 ·引用 ·回复

第二章  太上真传

各门祖师,皆曰道教。道教真传,万世未见。只后世好修之士,各行悟会,各立法言。酿成种种邪途,搅扰真教。披史册而考其实,法多未著;搜遗记而考其传,理多不显。存世间者,无非炼形炼象,分歧百出,毫无真传,致使上哲高贤,称之曰,异端邪术。迷人不悟,信从不返者,率皆下等愚夫。口传心授,乱讲法门,书理稍深者,多屏焉不道也。宝在人身,不知顾惜,三更五夜,妄耗精神,分成百卷丹书,造成无边迷路。他如法术多端,咒符多类,藏淫藏孽,祸国祸家。种种邪径,尚不堪指也。明明一道,养人之宝,煌煌正路,坦坦平途,为各道各门,著书立说,掩埋不存一隙之光,良可慨也。道湮万世,法昧万年,至使慕修好道,有志惜宝之贤夫学士,空叹未获其传也,悲夫!今得获良缘,一开万世未宣之真传,有志学道者,其烧尽丹书,取此来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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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作者:云尘子  发帖:1566  等级:紫竹版主  2007-1-11 15:24:00 ·短信 ·简化 ·资料 ·引用 ·回复

第三章  定静凝气

静者,定静也。何为定静?吾人于日理万机之余,须定静其心。何以定静其心?其道有四:一曰坐功,二曰定气,三曰凝神,四曰养丹。分之言四,合之乃一也。一者何?凝气也。兹晰言之。

一曰坐功。

坐功者,静坐之功也。

问:当用何法坐?答曰:不必拘法,可随身而坐。

问:坐以何时为佳?答曰:不必拘时,宜随时而坐。

问:随身而坐,即无样乎?答曰:有。

问:何样?答曰:一为盘膝坐,一为垂膝坐。

问:既坐当何如乎?答曰:用功。问何为用功?答曰:修道。

问:何为修道?答曰:二目虚缝,心沉气潜。

问:即如是又当何如?答曰:修功。

问:何为修功?答曰:去念,去虑,去思,去意。

问:若不能去,当用何法以除之?答曰:念真言。

问:何为真言?答曰:太上感应篇。

问:何为太上感应篇?答曰:余赐后世去念、去虑、去思、去意之真言也。

问:此书亦修道之书乎?答曰:非,世间无修道之书,凡名曰修道之书,皆道教修功之孽书也。

问:此真言是何书乎?答曰:儒教尽伦之书,佛教修善之书,道教修功之书,所载皆存好心、行好事之言也;书止四段真言,诵熟此言,然后合目默诵,以去其念虑思意可也。

问:默诵果能去净乎?答曰:否。

问:何也?答曰:初诵则心在斯,诵久心则不知去何所矣。虽腹中之言,仍是真言之字,而心已跑矣。

问:又当用何法乎?答曰:久,久久焉则不跑矣。跑则返之,返之又跑,跑又返之,日积月累,心猿可栓矣。

问:随时而坐,以何时为佳?答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无时不佳。

问:各种道书有五夜采阳之说,采阳虽非,五夜乃人神交感之时,阴阳变转之会,气清人静,神爽心宁,其时不为佳乎?答曰:甚谬。孽书之言不必谈,后条驳暗乡章,你去细观自晓。总言之,无事则坐可也。

是为坐功。

二曰定气。

问:念去、虑去、思去、意去,在能去不能久去,久去不能永去之地步,当何如乎?答曰:定气。

问:何为定气?答曰:气者,吾人之呼吸也。当初念真言之时际,不知呼吸何在,粗乎微乎,无从觉也;及念真言之功久,去念之功稍有把握,其心稍知静乡,其时呼吸之粗微,则有觉矣;既有觉,当知定。

问者曰:何为定?是用法以调气乎?答曰:谬。此说何来?

问者曰:吾观各道书有之。答曰:孽书孽板,汝不知焚,何能修道?定者,定住之谓。

问者曰:何为定住?答曰:人一身之呼吸,五官百骸,无不传到,人若神荒于外,则不觉也。今坐功既久,念去心静,人之一身,五官百骸,皆随之而得定静。既皆定静,呼吸不必仍若神荒时之来往不得稍停也,自当稍慢其呼吸,是为定气。

问:何以稍慢?答曰:如水之平而不动,不必有意使平,即能自平矣。

问:平时有呼吸乎?答曰:有,清虚之呼吸矣。一呼吸并觉得周身畅快之极。

问者曰:何也?答曰:五官静,百骸静;气息静,心地静。其一呼吸,有补五官百骸之真养,又焉能不觉畅快乎?

是为定气。

三曰凝神。

问:心已静,气已定,其时当何如乎?答曰:凝神。

问:何为凝神?答曰:神者,心中之识也。未用功时,神荒于外,气浮于中。心地间,念虑思意,结成一团,又何能察所谓神乎?今既念虑思意已能去,呼吸来往已能定,此时心地间,已将结成之团,化开无有,空此心地,神住中矣。

问:有知乎?答曰:有知。

问:有何知?答曰:知默诵真言之人,是何人;知默诵真言之识,是何识矣。知诵是何人,是由何处之识来诵,是为知神。

问:既知当何如乎?答曰:凝神。

问:何为凝神?答曰:凝而不散也。

问曰:凝而不散,吾有拟料,殆道书所谓炼婴儿之法乎?答曰:何为炼婴儿?

问者曰:婴儿者,心神也,炼之如怀胎然。答曰:谬。孽板孽书,误煞多少正人!神者,识也,人身之至宝也,庸人散之于外,耗散不惜,故童年一过,灵觉渐衰。今于坐功定气之余,既得知此宝,当凝之不使外散。

问:何以凝之?答曰:守护之也。

问:守护即为凝乎?答曰:守护不凝,能守得住乎?

问:何以凝之?答曰:举五官百骸之灵觉,皆取来团聚于心间,不使外散,是之谓凝。

问:有凭乎?答曰:有凭。

问:何凭?答曰:果能举浑身之灵觉,皆不使散,团聚于心地间,必觉得似睡若醒,似醒若睡,不知天在何所,地在何方,吾是人乎,吾是鬼乎,吾有身乎,吾无身乎,皆不晓矣,是为凝神。

问:此境如是,久焉又何如乎?答曰:凝久神聚,不过一小时,则五官百骸,必仍取其灵觉以分散之,是乃天然之一开也。

问:开时何知?并有何景象?答曰:觉得遍体空虚,神清气爽,服得一次万年真寿丹也。

是谓之凝神。

四曰养丹。

问者曰:养丹吾素有把柄。答曰:是何把柄?

问者曰:道书有由精化气,结成丹元之说。不破身,保丹田,其斯之谓乎?

答曰:谬。孽书孽板,妄著修功法术,不知丹法,乱说丹田。后天米谷之精,泄之无虑,何关真丹?不必深辩,可深一叹。误尽苍生无活路,养成浊魄团幽山。丹理尽掩,谁实使然?丹元丹田四字,酿成无边孽案,不暇细论,去看暗乡之章。

问:既如是,何为丹元乎?答曰,丹字则可,不必加一元字。

问:何为丹?答曰:丹即神,神即丹也。

问曰:前条已言神,神即是丹,此条又何必另言养丹乎?答曰:甚有别。

问:何别?答曰:别中有别,有别之中又无别。

问:何故?答曰:甚好懂。神凝,是举浑身五官百骸之灵觉,皆聚之于心地,全灵聚之于心,即可无识无知,此境能时时有乎?时时到乎?

问者曰:如此境界,一日之间,实不能一坐,即得到是境。答曰:既不能常到是境,不到是境之坐,当何如乎?惟有养丹而已。况凝神之境,绝非有意去凝,实不知不觉,无意间到得是境。至灵觉分开之时,方知吾适才尝得凝神之一境矣,在凝时原不晓也。由是观之,凝神是不知由何而到得的;寻常坐功,可不求得之哉?求得之功,即是养丹。

问:养之当用何法?答曰:法字谬。即坐功、定气、凝神也。三条合一,即是养丹,何必又言法乎?谬甚。

问者曰:古人云盗丹何说?答曰:不懂。

问者曰:何古人立是言乎?答曰:造孽。

问者曰:古人不能无所见,亦不能无实理,余有悟会,不知是否。答曰:试言之。

问者曰:人有灵慧,生物无灵慧。生物无灵慧,他亦知炼。其炼是丹,丹炼久,能出窍变形,见人有炼成之丹,则设法盗之,盗得此丹,省他修炼之力,其理是否?答曰:是见何书?

问者曰:余闻是言久矣,恍惚亦为有理。答曰:盗人之丹,是何丹?

问者曰,盗人之丹,乃人保精炼气所结之一质也。答曰:是说则合理矣。你是人,你不修养人之至宝,你要炼生物无灵无慧之浊物,不被他盗又何待乎?

问者曰:余闻人言之,先炼精气,结成元丹,寿保千年,然后积功累行以明性,亦是一法,合乎否乎?答曰:何书言之?

问者曰:余问是言,只为考理,愿闻指教。答曰:人为万物之灵,灵为人之至宝;不养人之宝,先炼物之浊。炼成物浊,反曰得寿千年,吾不懂寿从何得。寿者,阳气阴气,聚此灵宝,不散之谓也。今炼精炼气,结成浊物,寿从何求,其理实无可考。以佛教论之,数满,阎王当收其阴阳二气,未闻曰,此人已炼成丹,不能收入阴府。证之佛教,其永寿为瞎说,一也。儒教曰,及其老也,血气则衰。知老必衰,则有养身之道。养身之道,不外节其饮食,调其寒暑,少其念虑,均其劳逸,虽后天得如是之保养,并古人得独厚之体质,而史书载曰,舜王百有十岁。夫以大智之舜,生远古朴诚之时,得宇宙始辟之气,为教育后世之远祖,其后天之养,当较晚近薄弱之质,愚浊之夫,恃修恃炼者,应有据矣,而寿仅能百有十岁,其永寿之理,证之儒门,又为瞎说,二也。一如佛教因果之理可考,一如儒教调养之法可稽,长寿长生,皆属虚谈,何炼浊气、炼浊精、结一元丹者,独能活千年乎?糊说之甚。不知养灵,只知炼气,成禽成兽之道而已,又何待细辩哉?今恐人耗散灵识,同禽同兽,故开万世未宣之真传,你反要学成禽成兽之迷道,你之迷,良可笑,立斯言之罪,真无可逃。至生物盗丹之说,益不必辩,亦甚易知。何也?你学兽炼之炼,凡好炼之禽,好炼之兽,

其炼与你相同,他较你力强,较你幻大,为何他不盗你所炼如禽如兽之丹乎?

问者曰,能养灵识之丹,生物即不能盗乎?答曰:然。

问者曰:何也?答曰:灵宝无形无象,天赋我之至宝,非我之阴阳二气皆散,此宝不飘,生物又从何下手而盗之乎?

问者曰:交媾不能盗灵乎?答曰:不能,失其气而已,灵无伤,识无损。

问者曰:此气失,灵不随之失乎?答曰:糊说。灵聚于心,附于父精母血之祖气,失此后天运转之生气,又何伤所得父精母血之祖气乎?

问者曰:如是,知养丹即不必知保身矣。答曰:谬。保身是保身之道,养丹是养丹之道。二道隔绝,如天离地之悬殊。譬如人生于世,服药可以祛疾,理也;饮食可以养生,亦理也;各不相扰。养丹,服药之谓;保身,饮食之谓。不服药,日日消神,日日耗灵,终久必死;不饮食,日日伐精,日日恋色,终久必枯,各不相扰也。

问者曰:如是,余数十年所阅道书之言,有曰修性当修命,炼气当炼丹,甚谬矣。答曰:然。此所谓世间无道教真传,只有些害人之孽板也。

问者曰:余不明是理,天地原一大灵体也,为何留此万卷害人丹道之书乎?答曰:你心智太死,眼界太窄。何教无此憾,岂独道教乎?孔门有仁义道德之论语,偏又于后世孽人,编出似是又非,似非又是之论说,害儒教之正理。就人之皆知者,吾举一以告汝。如杨朱为我之言,墨翟兼爱之论,荀子性恶之说,告子杞柳之谈,此皆大害儒教之理,世人所共知也,然杨朱、墨翟、荀子、告子,为儒教之罪人,此四人之魂灵当何如乎,亦居不朽之美位矣。何也?他四人性灵纯粹,天性弥纶,

立出异样之说,亦为世人起见,非害世人之心也。死后乃悟矣,害人矣,害世矣,悔之晚矣。此孔

教有孽书孽板之证。不第此也,近世巧词奇说,愈变愈新,目孔门之道,为宜古不宜今,足为今世之大害,此时之孽书孽板,尚可数乎?不第此也,淫词小说,迷陷苍生,燕语莺歌,动人爱听,春光春色,夺性爱思,此等孽书孽板之篇,多借孔孟之文字,诗书之语词,编集而成也。以上俱是儒教之孽书孽板,天地乌得而禁之乎?佛经真旨,印度久失。因何而失?年限太远,印度屡被兵荒,又无高僧名贤,担荷其传,以致真法湮没,此时才阐,而世间孽书孽板,集成万卷,有可超度父母之经,有可虔诵离难之经,有可造福造寿之经,有可压邪压魔之经,卷卷佛经,皆有佛号,皆明书其词曰,佛祖菩萨,所留真法,此可知者一也。他如庙观遍天下,淫僧满人间,造孽造罪,言佛言经。有识者皆曰,佛教害人非浅矣。其实佛教垂世,普救万方,何意经失真旨,反酿出种种之孽端乎?此佛教孽书孽板满天下,天地不能禁之也。天地不能为孔佛二教除其孽书孽板,又何能于道教独显其灵,一毁言道言丹之孽书孽板乎?故道教孽板孽书,集成万卷,此书曰是乃某祖师修功之真法,彼书曰是乃某祖师得道之捷径;此书曰是太上之真传,彼书曰是真广成之实记。种种丹道,诬之曰,可登天,可成神,可出凡,可入圣,引得无知愚子,乱去用功,绝欲者有之,炼气者有之,找形者有之,跌坐者有之,五夜求苦者有之,三更不寐者有之,甚至别出法门,别起名样,皆借祖师二字,以迷世人。孽板孽书,造成无边孽案;孽人孽事,结成无数孽缘。天不能于道教独显其灵,一焚万卷丹道之孽板,只是各门祖师,各立苦愿,愿投尘世,去挽无边孽传,酝酿至久,遂开万世未宣之真法,续成此编,示人养丹,你何不速悟,烧尽丹书道卷,遵此心传?

是谓之养丹。

四端修功,为道教立基之始。遵此修之,自得道教之实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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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作者:云尘子  发帖:1566  等级:紫竹版主  2007-1-11 15:26:00 ·短信 ·简化 ·资料 ·引用 ·回复

第四章  分晰阴阳

人之生,是阴阳二气也。人之性,是阴阳二灵也。人之气,是阴阳二质也;人之血,是阴阳二物也。人之死,是阴阳二绝也;人之病,是阴阳二隔也。人之聪,是阴阳二清也;人之愚,是阴阳二浊也。他如人之爱色,是阴阳二动也;人之泄精,是阴阳二离也。人之暴躁,是阴阳二壮也;人之颓靡,是阴阳二衰也。皆是阴阳,可惧者分晰不清,乱阴阳之步位,不修当修之阴阳,反修不当修之阴阳矣。

当修之阴阳是何?曰乃修阴阳之灵也。修阴阳之灵,其要有四。一曰保阴阳,二曰守阴阳,三曰合阴阳,四曰存阴阳。分之为四,其实则一。一者何,不陷邪途,知修阴阳之灵也。

一曰保阴阳

问者曰:阴阳何如保?殆保精之谓乎?答曰:谬。精乃阴阳之质,非阴阳之灵。孽书多言保精,其实精虽能保,只是保得阴阳之质,未能保得阴阳之灵也。保得阴阳之质,能化其质者,得气血充

周而已;不能化其质者,必致淤积于身。气浊于 内,或冲之于上,伤目丧明,或蕴之于皮,生疾

生疮,孽板孽书,所谓造成无边孽案。他如邪术邪法,采阴补阳,采阳补阴,罪深海底,挽赎无门者,不堪指也。

问者曰:既如是,阴阳之灵,当何如保乎?答曰:前章四条尽矣。

问者曰:是何四条?答曰:即坐功、定气、凝神也。

问者曰,既曰四条,何只三条乎?答曰:第四条之养丹,非另是一条,乃即前三条之总名也。三条合一,是为养丹。丹即阴阳之灵,用三条真法以养灵丹,是之谓保阴阳。

二曰守阴阳。

问:阴阳既有各端阴阳之不同,今知按前章三条养丹之法,以保阴阳之灵,又何言守乎?守字,殆于前章养丹之外,另有说乎?答曰:否。守者,无失之谓。前章所言三条静法养丹,日久有不生懈者乎?故曰能养阴阳之灵丹,仍当能守阴阳之灵丹,日久不懈,方可谓守。

问者曰:如是则此条易知,守者不懈之谓,常照前章三条养法,去养阴阳之灵丹,不使或懈,即为守阴阳矣。答曰:否。

问者曰:何也?答曰:守者,不懈之谓,空言不懈,即能不懈乎,仍有真法。

问者曰:不懈之真法在何?答曰:懈之心,由何而生?

问者曰:退心起耳。答曰:退心因何而起?

问者曰:为事扰,为遇夺,二者而已。答曰:所说固似近理,仍未得其驻脚。夫修功之人,性灵未死之人也。性灵未死,见修功之事,其性灵中,露出一隙明光,故于修功之事,遂能洞鉴不疑。于是立志丢尘,欲修至宝。成神成仙,皆属虚渺。可凭者,灵得不耗,神得不荒,终不至消丧日久,同禽同兽之灵觉微小耳。所虑者,性灵只有一隙之光,洞鉴修功之事,少焉尘念纷呈,以掩其明,则灵光不露,将生悔心,曰:人生世间,至多百年岁月,何苦为此愚人之功乎?转瞬夏去秋来,世态繁华,未尝先老。噫!人生如白驹过隙,何自苦自拘,空耗岁月,不及时行乐乎?此懈心生之一也。他如遇遭不偶,变出非常,为境所扰,不得修功,因之稍懈者,其懈假也。何则?因事而懈,其心未懈,一时为事所迫耳。虽懈其灵不死,可虑者,变境乍临,心神恍惚,屡遭失意,灵明动摇,反心自问,悔过多年,轻世修灵,已非一载,培心地则得昌,其言当不爽。而何身履之境,屡出非常乎?又兼旁人从而笑之曰:迷人不悟,自弃多福,日事修途,空劳何补?随而讽之,从而诮之,所闻所听,皆掩灵明之尘障,于是自懈心生,以为恍然大悟,曰:诚哉旁人之言也!不观某人乎?作恶为非,依然如故;多孽多过,较我多福;我何自迷,为此愚途乎?噫!数载光阴,不求得福之境,终得莫福之因。从此弃岸登舟,随波上下,尘世事业,努力去为,琅环美境,尽在其间,何苦迷信失脚,沉海陷无出日之语乎?此懈心生之二也。懈心生,不能守,阴阳灵丹,虽而分散,久焉香飞蝶远,消归乌有矣。

问者曰:既如是,当用何法守之乎?答曰:在死心。心能死,不使稍有生气,枝干何能生乎?

问者曰:何谓心死?答曰:灵生心则死,心生灵则死,二者不并活也。

问者曰:何为心?何为灵?答曰:知孝、知悌、知善、知恶、知正、知邪者,皆灵也;爱酒、爱色、爱财、爱气者,皆心也。死此爱心,活此灵明,灵活心则死矣。

问者曰:活此灵、死此心有道乎?答曰:有。其道在定识。识定,旁人虽诮,旁人虽讽,而灵中之识见,早能定而不动,曰:世人之言固是,而吾心之见甚真。孔子有绝粮之遭,武穆有囹圄之惨,奸臣得意之常,忠孝受魔之苦,吾见之多矣。吾心之识,故未尽死,何可为此际遇陷吾身乎?转而思之,较古人身受不白之冤,竟得陷害之惨者,孰优劣乎?忍受之而已。吾见已定,至死不回,其识定,其灵则生,世心则死,不懈之真法乃得,阴阳之灵丹乃守。是之谓守阴阳。

三曰合阴阳。

问者曰:何为合阴阳?答曰:不使阴阳隔绝也。

问者曰:何为不使阴阳隔绝?答曰:阴者,阴灵也。阳者,阳灵也。常人于阴灵常伏,阳灵常起。

问者曰:何为阴灵?何为阳灵?答曰:阴灵乃静中之神,阳灵乃动中之神也。

问者曰:静中神何在,动中神何知?答曰:静中神所在,是人于静坐灵合之时,知得吾诵真言之人是何人,诵真言之识是何识,。知此灵识,是为静中神所在之驻脚。动中神,是人于应物之时,气居于外,神散于中,而言语动作谁为之主?其中必有一灵识,出我所欲出之言,行我所欲行之事,是为阳灵所在之驻脚。

问者曰:阴中之灵,阳中之灵,各有驻脚,合之当何如乎?答曰:阴中之灵为真灵,阳中之灵为假灵。

问者曰:同是灵觉,为何又分真假乎?答曰:阴中之灵现时,百念全消,万缘皆定,故所现者,只是阴中之灵而已,其灵毫无夹杂,故谓之真。阳中之灵现时,则在于言行动作之地步,其时万念皆呈,万思毕集,中藏许多念虑思意,以及慈忍、善恶、人我、是非、利害、趋避、贪廉、从舍,种种之思想,故其中虽有阳灵主其权,发其言,行其事,而其旁之枝蔓缠扰,你争我夺,你来我去,你去我返,种种贼盗,出没其间。故阳中之灵,其灵虽曰灵,而灵实假矣。

问者曰:一真一假,吾有一法,可去其假存其真。答曰:试言之。

问者曰:阳灵不使出现,则阴灵得保矣。答曰:此说无理。

问者曰:何也?答曰:人生于世,以日用伦常,言行动作,处己行人,交接应物为大纲,岂有使阳灵不使发现之理乎?佛教尚以出家离世为大罪,终世瞑目为误修,夫佛法迷暗千年,今明其教,面壁潜修,是属误传,况道教乎?

问者曰:死阳灵,其理为非:不死阳灵,其灵又假,当何如乎?答曰:合阴阳,则阳灵可不假矣。

问者曰:阴阳何如可合?答曰:合者,不隔绝也。

问者曰:何为不隔绝?答曰:阴灵是静中万缘皆定之知识,阳灵是言语动作之主宰。合者,是于言行动作之时,要拿静中万缘皆定之知识,主我言语动作之大权。如是行去,阴阳合一,二灵皆真不假矣。

问者曰:其理殆非。答曰:何哉?

问者曰:阳灵不假,皆因阳灵现时,有许多贼盗,出没其间,致使阳灵不得现其真,故称之曰假,其实非假,假者皆旁出之贼盗,夺其主权也,贼盗既能夺其主权,阴灵乃静中之虚灵,其力甚弱,又焉能平其贼盗,压其夺权,去与阳灵合一乎?答曰:此说甚有理,然只知其一,未知其二。

问者曰:何也?愿闻其教。答曰:你所言,虽未知其二,然贼盗之出没,阴灵之清虚,皆有考验,不然此等议论,你必不能见之于言语。有此体验,有此阅历,可告你合阴阳之法矣。你若无此等体验,无此等阅历,虽毕宣其蕴,你必置若罔闻,如水投石,漠焉不入。

问者曰:请言之。余必按法遵行。答曰:合阴阳,虑贼盗;平贼盗,灵无权;灵无权,因贼盗众;贼盗众,灵权则微。如是说来,当知立法。法者何?严订章程也。计开:

一、凡每日无事时,常静坐以养阴中之灵,为大其权力。遇事好平贼盗。

二,凡每日无事时,于有益阴灵之善书,所谓存好心,行好事之编集,常常披阅,为大其权力,遇事好平贼盗。

三,凡每日无事时,省察一日所作之事,所存之心,所说之言,所生之念,逐件填写功过格,为大其权力,遇事好平贼盗。

四,凡每日无事时,回思前半世所作之事,所存之心,所说之言,所起之念,逐件察过,过端共有若干,今日以后,再若作事,再若存心,再若出言,再若起念,何者又蹈前失,何者方为稍洗前过,时时知察,为大其权力,遇事好平贼盗。

四法遵行,贼盗势微,灵权则大,虽于阳灵发现之际,言行动作之时,趁机潜扰,仍有一二贼盗,隐藏其间,阴灵虽不能及时拿住斩首,而事过境迁,万缘皆定之时,阴灵则按所订之四则,严拿贼盗,照法律定章,从严考察,从实惩办,按律斩首,不使蔓生。法律详明,虽贼盗万千,日积月累,有不为阴灵斩除殆尽乎?如是则阴阳二灵,不至隔绝矣。是谓之合阴阳。

四曰存阴阳。

问者曰:何为存阴阳?答曰:存者,存留之谓。

问者曰:何为存留?答曰:凡人言行动作,主者阳灵,扰者贼盗,拿贼盗者阴灵。如是说来,人人皆可成圣成贤,成佛成道。何也?个人按此法律,照此章程,严拿贼盗,斩决惩办,法行至久,有不贼盗除净,同登圣关贤域,佛果道修乎?而何世界亿万生灵,仍是善者寡,恶者多,修者少,耗者多,从明路者少,走暗乡者多,是何故欤?噫!坦坦平途偏骛远,惶惶正路偏务迷。谁实为之?

深可叹也。

问者曰:吾有体验。答曰何体验?

问者曰:数千年间,儒教尚行,惜夫阶级太高,难攀其境。佛道二教,名存法湮,孽板孽书,孽果孽缘,引诱苍生无明路,乱攀迷径望高山,欲入无门,欲攀无路,遂使大千世界,酿成善者寡,

恶者繁。今佛道赐恩,祖师立愿,得开二教之法门,一辟千年之迷暗,丹道万卷,入火皆焚,各门祖师,在天一欣,同喜孽书,世界无存,误著之罪,一了于今,永不投生,再历世尘,德存宇宙,万古称尊。道教真修,此编发现,一阐真理,明如宝鉴,得此编者,定不丧天,从此不多圣、多贤、多佛、多仙?,答曰:噫!你所见固合,然终无补也。

问者曰:何哉?一粒明珠,垂之宇宙,阴灵生者,定必来投,焉能无所补乎?答曰:伤哉!良可叹也。孽板孽书,孽法孽言,留之宇宙,堆积如山,各言其妙,妄说真传,阴阳二灵,如地隔天,一离万里,里里有山,千山万壑,阻隔其间,目此阴阳,皆曰浅淡。你看丹书,所论阴阳,何等鲜艳?此章论说,似若虚言,其实真道,尽在其间。不存阴灵,阳何能潜?阳灵不潜,贼盗必现。贼盗出现,搅扰胸间。不知立法,斩决惩办,反曰真阴真阳,太上真传,真阴是何,乱说法言,引得愚子,乱求玄关。贼盗助力,阳灵不安,阴灵死窍,如醉之眠,一睡百载,醒在死年,阴灵醒时,再修实晚。未留书者,只误己身,敢著说者,遗害万年。即各祖师,虽曰成道;所留之书,尽是孽言。尊曰祖师,乃由善缘,或有救民功,或有化劫善,千命功德,方能抵案。功德坠候,投世赎愆。各门祖师,居天泣晚,祖师滴泪,俗子称艳。为祖师添孽,代祖师造愆,不存此阴,不守此阳,阴阳灵神,日消日丧,谁曰此书有补,可为祖师褫愆?

问者曰:如是当何如乎?答曰:你只管你,莫须管人。存你之阴阳,立你之法律,严你之搜拿,惩你之斩决,你能丢去孽书,所谓真阴真阳之孽语,存你阴灵阳灵之合一,渡你一人,即为各门祖师补一案,是谓之存阴阳。

四端阴阳,分晰要清,不可误修,致入迷途。修道教者,要登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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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作者:云尘子  发帖:1566  等级:紫竹版主  2007-1-11 15:30:00 ·短信 ·简化 ·资料 ·引用 ·回复

第五章 相济水火

成夫人者,一阴一阳;生夫人者,一水一火。有有形之水火,有无形之水火。有形之水,曰肾精也;有形之火,曰心液也。孽书各种,多以有形之水火,乱批法门,求其既济,此浅焉者也。其
稍深之孽语,则曰:非精水之水,乃天一之真水;又曰:非心液之火,乃乾阳之真火。种种孽言,
害人非浅。夫无形之水火,是何?水者,灵也;火者,气也。相济云者,是气灵相济不使气自用事,灵失其权。气虽发现,纯贞纯;,刚大不屈,细验之,皆灵为之主持。兵刃不惧,鼎镬不屈,虽曰气主之,其实灵宰之也。岂庸人之血气乱中,灵失主权,金革亦衽,君父亦犯,一派浊气,无灵无慧之发现哉?此浊气发现,是因灵未与气相合,失相济之功用,大者可作是比,小则如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相济之功用,必有气自用事。灵落旁所,造成种种之小失小过者,往往然也。
欲求相济之功,其法有四。一曰定水火,二曰平水火,三曰潜水火,四曰辨水火。法分四端,其实则一。一者何?求无形无象之水火;勿陷丹道孽书,有名有象之水火也。
一曰定水火。
问:何为定水火?答曰:定者,定而不摇也。
问者曰:何为定而不摇?答曰:庸人于无事时,灵不知住之何所,气无时定而不摇,虽闲居无事,独处一室,时虽定,境虽定,其人之气,未尝定也。何也?吾知其人之呼吸,必仍同与人共事之呼吸,身居市场之呼吸,未必如静坐默诵真言,诵至神凝灵现之呼吸也。故曰,时虽定,境虽定,其人之火仍未定也。火不定,灵不呈,即水不定。水火不定,应物时,乌能气居于外,灵主于中,无不相济之患乎?故曰首要定水火。
问者曰:定水火即定气呈灵之谓,定法当何如乎?答曰:其法即诵真言,定气息,凝灵神,三者合一,是为养丹,此法之外无他事矣。
问者曰:养丹,是静坐凝神,前章已详言之矣,何必复立定水定火之条乎?答曰:前条乃言修功之法,此条正为阐孽书之乱谈,亦可申养丹之功用。
是为定水火。
二曰平水火。
问:何为平水火?答曰:平者,平静不动也。
问者曰:何为平静不动?答曰:凡人于无事时,独处时,须修功、定气、凝神以养丹,勤养此丹,气则常定,灵则常呈。至此,水虽能定而不摇,尚未能平而不动。
问者曰:何也?答曰:定者,是由静坐默诵真言之力,使水火皆定而不摇,若不静坐默诵真言以定之,其气尚不能如水之平,其灵尚不能如日之显,是于静坐时能定,不静坐时仍弗能定也,故既定犹要能平。平者,养此水火,虽不静坐,亦要平而不动也。
问者曰:不静坐时,养此水火,亦要平而不动,其法安在?答曰:无他法。不能平,皆因未常定。能常定,自能平。其法即在不求其平,常用能平之功可也。
问者曰:何为能平之功?答曰:无事则定,定即是平之种,播种灌溉,勤勤不懈,日久年深,由萌芽而生枝干,长成能平之果实矣。故定为平之真功。若不播能定之佳种,先求能平之果实,无种求花,何异缘木求鱼乎?不必望平,先去求定,能定,则平在中矣。
问者曰:如是说来,只求定足矣,何必又言平乎?答曰:不使求平,因平非由求而得,乃由定而得也。既坚其求定之心,于坐能定时,仍当防应物时之不能定,故既定犹要能平。盖定为闭目之功,平为睁目之功也。
是为平水火。
三曰潜水火。
问:何为潜水火?答曰:潜者沉潜之谓。
问者曰:何为沉潜?答曰:沉潜,不浮也。凡人于应物时,或事不恰我,或理不合中,皆为动我气,起我火,掩我灵,浊我水之外感也,我若弗能潜而不浮,则水隐于内,火腾于外,小过小失,大恶大愆,随皆发现,故曰必当潜之,不使或浮。
问者曰:潜而不浮,法将安在?答曰:其法无他,即在无事时,常闭目以求定;有事时,睁目以求平。能定即能平,能定能平之功力至深,于悖逆之来,不求潜自能潜矣。
问者曰:潜水火,在播种以求定,种播实结,即能平。虽能定能平,而独于事之悖逆,触拂我心,虽欲潜其水火,其时其势,有不能自主者。欲潜不能潜,将何如乎?答曰:此理甚是。定平时,能由我作主之时际;拂逆时,不由我作主之关键。拂逆动火,不恰淆水,势难自由,然欲潜其水火,使不能自主之时,独能于此关键,按其不能自由之势力,潜藏其水火,其才其能,皆由素日久定久平之功得来。何也?急坡骏马,势难勒缰,庸人居此地步,必至颠蹶无疑。何也?非庸人之不慎,非庸人之不防,惟其时,骏马急坡,势难自主,此蹶应难为庸人罪也。而斯时若使赵国之王良,称天下御马之良工者,处其境,授其缰,吾知必能较庸人少其颠蹶。何也?其人练之者熟,故临时勒之有力也。水火于不能自主,不能得潜之际,即骏马之临急坡也,熟其定平之功,养其定平之力,于不能自主之地步,又何能不似王良之能勒乎?盖定为闭目之功,平为睁目之功,潜为怒目之功也。
是谓之潜水火。
四曰辨水火。
问:何为辨水火?答曰:辨者辨之要详,莫为丹道孽书所误也。
问者曰:三条水火,一闭目之功,一睁目之功,一怒目之功,分晰既详,用功者,皆知水是灵之别称,火是气之别名,虽丹道之孽书万卷,吾己知水火之所指,又何待辨乎?答曰:噫!非余饶舌也,乃各门祖师,误著孽言,超后悔晚,言水言火,名目万端。天一之水,生于五夜,教人去取,要养灵蝉,言水者有此孽说;乾阳之火,生于鼎炉,教人炼养,如炼真金,言火者有此孽谈。是此误路,真如花艳,庸人无知,书理又浅,妄起超心,求道学仙,至死不悟,皆因孽板,乱写实迹,直说真传,此等迷暗,何期见天!
问者曰:前章有言,命吾管己,化吾一人,即称补案;人人知化,即能见天,何必致慨,长声一叹?答曰:世界众人,清者无多,浊者实众,是亦造化,难使相同。清者性清,修性易明;浊者气蔽,体质掩灵。见此水火,初亦知用,日久无功,则陷邪径,一披孽书,大快其情,按法一用,即有像生。于是信为神书,称曰仙境,目此真道,反曰无凭。孽书又夥,年限又多,此杯清水,焉能救火?
问者曰:如是说来,浊人用法,深信孽言。为何用功,即有孽像?此理不明,愿求指言。答曰:浊人气浊,体质不清,五官百骸,淤浊不灵,及一定坐,百像必生,非有实迹,皆是气蒙,孽书点染,益助其矜,曰:吾见是像,将能入圣;吾得是形,将称成功。其实浊气蒙胸,灵透不能,若无孽书,则无考证,反来求静,一步得门,谁想祖师,在世未慎,心多朴诚,人多中等,无儒教之仁理,无佛教之静性,学浅识微,信意编成,只阐己见,未想害人,酿成大孽,万件千层,浊人又多,一引即合,按法求功,似亦有凭,误修一世,苦坐三更。功稍正者,亦难见性;功若邪者,罪孽非轻。误己一世,是属小事;酿成孽者,乱传愚人。甚至暗藏邪法,祸国祸民。造罪孽者不必言,误修功者实可叹。一人著书,万世孽缘。
问者曰:如是说来,浊人易误,清者可明,留此真道,渡彼清灵,浊人不醒,听其自疯?答曰:清者之灵,见此知悟,一坐心潜,万山即过。说孔孟篇,探佛家言,学静求性,意泰神安,灵慧永生,见理知研,道教真修,必得其传。真水真火,孽法孽言,置之度外,静求性天,辨别清楚,如镜如鉴,当不似浊人务迷,务孽不返。
问者曰:如是清者可教,浊者难为,任人自取,各随其便?答曰:此说固是,谁为祖师化愆?尚望清者得道,挽化浊人,听从与否,不必细分。随时随化,随事随言,日久年深,亦一明线,消除孽板,在此机关。
问者曰:从今遵训,挽化世人。答曰:只此八字,造孽非浅。
问者曰:何也?答曰:以身教人,方有模样;有此模样,尚难瞻仰;空口去劝,何为机关?劝人先己,己立再言;勤励己修,勤洗己灵;随口指迷,方为造功。水火二字,辨别要清,己既能立,再指愚蒙。
是谓之辨水火。
四段水火,三条为重,后条辅行,为培己功,修道教者,既误要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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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作者:云尘子  发帖:1566  等级:紫竹版主  2007-1-11 15:31:00 ·短信 ·简化 ·资料 ·引用 ·回复

第六章 扫除邪念

念者,念头也。何为念头?无意中或生一念曰:吾将要办此事去。是为念头。邪念者,不好念头也。何为不好念头?
一曰超升得道之邪念。
二曰盼得法门之邪念。
三曰修功造孽之邪念。
四曰邪法邪修之邪念。
四端不好念头,皆足害丹。他若淫念头,贪念头,妄念头,私念头,此四念头,不为不好念头,乃为过恶念头,详之色诱物诱章中。此章单论邪念头之害丹,过恶念头兹不论及。
一曰超升得道之邪念。
问者曰:各祖师道书,所说多是孽言,然劝人超升,当是好处,何反为邪念乎?答曰:念头二字,空作思想之谓,不为超升之事,不言超升之行,先起人一超升之念头,必先有一超升之思想,贪种种焉,凭何超升,只区区修道二字,即能脱凡骨,证仙班,净前缘,化过失乎?故超升二字,为不好念头,为害人念头,为害世念头。
问者曰:如是说来,吾仍有辨。答曰:言之。
问者曰:庸人恋世心切,语以超升,可以超升之念头,使之得晓红尘皆假象,世事转眼皆成非,快找实修,身得不朽,莫随波浪去,耗尽性灵方才休,即以此念来引诱,不为红尘染,尚为不多觏。答曰,你知其一,未知其二。玉埋石中,卞和方识,未剖其皮,只艳其称,名之仙保,依然无凭,不如剖石,一显其灵,只有艳称,乌能可证?艳称无害,亦可命名;艳称藏害,名可轻称;只称超升,注道不明,不知修者,闻之心惊,目为异端,称之无凭;其知修者,引入沟壑,湮没一生。
问者曰:何也?答曰:知修之人,非已成之圣人,非已修之贤人,非全性之佛祖,非慈悲之菩萨,亦是一滚滚红尘,随波上下,将死未死,欲陷未陷之世人也。不过灵明有一隙之光,尚知回头有无边之正路,于是止步不进,停舟不前,心生一意,欲登彼岸。于斯时也,当使之去其红尘之思想,弃其舟上之屠刀,省察数年;刺人受伤有几,所造孽失若干;去登彼岸,相隔几千;回舟放棹,风力急缓?掌槁返柁,波浪深浅;度量轻重,漫漫撑转;日返日回,赎过赎愆;不必看岸,只防风险;返为逆风,逆风更难;返为逆水,逆水多滩;勤勤洗心,勤勤行善;心善两修,返舟尚难;皆因年深,失之太远。在斯时也,来一孽人,妄造大孽,妄指迷山,引其路曰:喜哉而之知返舟也,彼岸不遥,一登即上,要知努力,莫可懈心,一步登天,超升福境,不观某祖师修道乎,百日成功,法甚有凭,认准此法,速速来登。斯人孽言,一为指点,舟人不悟,妄起贪苗,不顾洪涛,不知风高,忘记屠刀,伤人多少?忘记心地,私念坚牢,只顾登岸,不知近遥,孽人乱指,岸前花草,楼台亭阁,如画如描,皆在眼前,伸手可到,忘居舟中,水隔千条,只顾上矁,不防失脚。孽人著书,以为是道,引人溺死,罪何能逃?超升邪念,去之要扫。
是为扫除超升得道之不好念头。
二曰盼得法门之邪念。
问者曰:法门修道,吾知大谬,不可盼得,然亦当知求真法,修真道也。答曰:你首句之言,似已醒;次句之言,又仍迷。何也?
问者曰:余言求法,非孽书孽板之法,当撇开丹道孽书,求真正修法以学道也。答曰:真正二字,大孽之根苗也。丹道孽书,无论何部,皆曰,是为真正法门,何你尚不悟乎?
问者曰:如是当何如乎?答曰:不必求法。
问者曰:如是说来,即无法乎?答曰:法者,路也。明明一路,何必又言法乎?今指明道教,一救苍生之陷溺曰,修道无法,凡言法者,皆害人之陷阱也,可尽焚其书,可尽烧其板,功由是可造,德由是可培,各门祖师之罪,由是可销。
问者曰:无法有路,路有名乎?答曰:有。计开:
儒教路,行孝作忠,去私去欲,凡一万二千里,至其极处,曰圣曰贤,曰仁曰德。
佛教路,养灵行善,明性培功,凡一万二千里,至其极处,曰佛曰性,曰慈曰悲。
道教路,养丹立德,成己救世,凡一万二千里,至其极处,曰道曰功,曰丹曰真。
三路远近,皆一万二千里,其阶级有平者,有侧者,有立者。儒教阶级平,佛教阶级侧,道教阶级立。任人自上,全无阻隔。
问者曰:是语殆非。儒教之杨墨,非阻隔乎?佛教之误传,非阻隔乎?道教之孽书,非阻隔乎?答曰:一语破天机,致使三教圣人空叹惜。他教阻隔皆属浅,道教阻隔迷上迷。各门祖师成大错,阻隔道教塌阶梯。一塌一万二千里,残砖断瓦把人迷。留些孽板书,言些法门事,日迷日远,日塌日深。三教并称没一教,只有孽板现今朝。你知阻隔速修桥,拾残砖,收断瓦,满修道教清灯蜡,蜡清火亮辨泥沙。只管灭孽书,莫嫌怕,功德莫有担道大。劝世人,知醒罢。一万二千里,至今皆己塌。果能整此路,功修一里,按照百里把功加。好机会,莫不明,待到工程竣,十倍算功当不能。明道子,速来登,莫求法门当修性,丹性无分同一程。
是为扫除盼得法门之不好念头。
三曰修功造孽之邪念。
问者曰:既曰修功,则为好事,又曰造孽,何也?答曰:修明路则为功,修暗乡则为孽。故
修功易造孽也。
问者曰:造孽之因,应由著书,或由引人,若自己知修,虽修暗乡,只误一己,应不为孽,所言是否?答曰:是固是矣,然依然是孽。
问者曰:何也?答曰:你不著书,你不引人,你只自己去修暗乡,他人即不知乎?他人问你,你即不言,他人即不晓乎?他人晓你是用道功,焉能晓你是修暗乡?于是转相传颂曰,某人用道门功夫,问亦不言,访亦不说,必得真妙,许得仙传。好修者,必察你所看何书,照法修炼,虽误一己,仍是误人,此不言之造孽也。若大胆立说,逢人便谈,不畏讥刺,不避谤言,以为积功累行,造德补愆,实为祖师添罪孽,为道教晦真传,误己一身,又去误人,大罪大孽。修功之人,此言道之造孽也。
问者曰:如是说来,修丹道之功,即为造孽矣。答曰:铁案无疑。
问者曰:言者应较重,不言者当较轻?答曰:非。同是造孽,轻者亦重,重者更深。
问者曰:何也?答曰:道教一万二千里,塌陷无存,凡修道者,即是邪门,说与不说,同入迷程。各种孽书,案头摆陈,你来披阅,吾来讨论,局外之人,一披随放;门中之士,一见求深,因而借阅,细思细寻,造罪造孽,何关语陈?或有志士,素不知修,未晓孽书,是何根由;偶来造访,遇机翻矁,无心务道,无意探讨;因此一看,或生根苗,遂亦借阅,稍求其妙,为事扰者,因之暗消,到是美机,不染孽苗。假如得闲,随阅随瞧,一入其境,直无明朝,此等大孽,何人知晓?皆因知修,心性不牢,孽书一诱,失我丹苗。
问者曰:如是说来,去此邪念,是指何人立戒,为已误修者言乎?为尚未修者言乎?答曰:修暗乡者,念头要明;未修暗乡者,念头要清。皆当认路,去此孽萌。
问者曰:修暗乡者,信孽己深,扫除应难;修暗乡者,未入孽境,尚可预防。答曰:你言固是,尚有见未深,知未的处。
问者曰:何也?答曰:未修暗乡之人,孽途未造,造此孽端,皆由修暗乡之人;若未修暗乡之人,原不知修功为何事,亦无孽萌蕴其间,如无我以前,直无我身,无影无形,又何有孽端之可造乎?故所言预防二字,无理。盖修功成孽者,皆由修暗乡之人引进之也,不除其本,无以死其枝,欲戒修功成孽,仍当先化暗乡之人。
问者曰:当用何法,化此暗乡造孽之人乎:答曰:有法。计开:
见各门祖师,修道修丹之书,取而焚之于火;
见各方修暗乡之人,速送伊三教真传之书;
见未修暗乡之人,告以天觉世民,已阐道教,暗乡造孽之修,切勿信从;
见修暗乡之人,告以各门祖师,居天泣晚,莫为祖师添孽,当为祖师褫愆。
四条扫法,除孽念头,遵行至久,孽端可丢。若不知悔,悟道无由。日日造孽,反谓修功。此等过孽,何日可清?
是为扫除修功造孽之不好念头。
四曰邪法邪修之邪念。
问者曰:法曰邪,修曰邪,人必知屏弃,何必列之正条乎?答曰:法邪修邪,明明为人所共知者,其法其修,不为不好念头矣,何也?见火未有不知焚者,见水未有不知溺者,明明邪法邪修,可不必为世人戒,今所谓邪法邪修,名之为邪,其实似正,所谓外正内实邪也。
问者曰:外虽正,内实邪,是指何法何修而言?答曰:丹道二书。
问者曰:世间无真道书,无真丹书,前各章己皆详尽,何必又立别称,目之为邪法邪修乎?答曰:其说殆非。
问者曰:何也?答曰:前数章所辨,乃丹道二书之非,尚未指丹道二书之弊。
问者曰;请详言之。答曰:丹书云,性为理,命为丹;道书云,丹为真阴真阳,非阴阳之血气。指此要领,详细辨之。夫命为丹,命是何物?
问者曰:命者,天赋之命也。答曰:何为天赋之命?
问者曰:天赋之命,乃阴阳二气也。答曰:阴阳二气,是有知觉之物,是无知觉之物?
问者曰:灵有知,气无知。答曰:气既无知,炼养此气,有何用处?
问者曰:炼养此气,能具性灵而不散。答曰:具得此灵,能使不散,是灵居形骸之时?能使不散,是灵离形骸之时?能使不散乎?
问者曰:果能炼得此气,复旧如初,有形骸,形能不散;无形骸,灵亦不散矣。答曰:如是说来,尚难补救,不如名之邪法邪修。丹道实误,请君知悔,速速回步。
是为扫除邪法邪修之不好念头。
四端念头,仔细来矁,莫轻翻过,未得其由,修道正经,全在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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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作者:云尘子  发帖:1566  等级:紫竹版主  2007-1-11 15:31:00 ·短信 ·简化 ·资料 ·引用 ·回复

第七章 镇压邪魔

修道无魔,丹道各书言有魔,盖害世之孽谈也。兹所谓魔者,无端之念想也。此种念想,害性害天,较有形有象之孽谈,力甚大,害甚深。详细申之,可分为四:一曰造功之魔,二曰修功之魔 ,三曰贪功之魔,四曰求功之魔。四魔为魔,四魔为邪,他如非理之想,不正之思,不为邪,不为魔,乃为恶,乃为愆,不为魔矣。兹为知修者言想言魔。
一曰造功之魔。
问者曰:何为造功之魔?答曰:知修者,明夫何为善,何为恶,何为孽,何为功,于是振其心志,欲造实功,以全其性理,是为造功之魔。
问者曰:如是说来,是亦知修者当立之志,何言魔乎?答曰:知修者,当知见德则作,未见则省。省者,省己过,察己非。二事外,无他事想。不为省过之功,反想造功之举,虽曰其事正,其想正,其志正,其心邪矣,其魔起矣。
问者曰:如是,即不造功乎?答曰:非。见功方去造,无功不想造。所想所思,只是省过察非。
问者曰:起造功之魔,有何害处?答曰:心无二用,用在造功,想在修善,无极窍中,藏此魔王,灵性主人失其本位,懈其省过察非之正事;魔王用事,指使贼盗,构想善举德功,日日营谋,时时布置,弄得无极窍中,纷纷攘攘,无一静时。灵性主人,日比一日,据困消小,魔王贼盗,日比一日,矜恃张狂。功亦未尝立,德亦未尝培,闹得无极窍中,成为街市场,害性害灵,是为大魔。
问者曰:虽灵性失位,魔王张权,然魔王所张之权,非过恶之权,亦善德之举也,倘若得成德善,不为功乎?答曰:痴哉!你之心智也。凡得成真功真德者, 魔王构想,乃灵性主持也。世间功德,有凭者,首称忠孝。成忠成孝,是由天性作出,是由血气作出,不明证欤?他如小善小德,事虽异,理则同,乌有魔王用事,而艹煞虻律坪酰砍赵眨∧阒闹且病?br> 问者曰:灭此魔王,不使张权用事,亦有道乎?答曰:有。计开:
凡功德善举之事,不知贪,不知慕,只知勤勤洗心,勤勤省过。
凡世间缺陷之事,弗知去补,弗知去修;只知勤勤省己,勤勤察非。
凡人之不是,人之不明,不知去指,不知去示,只知勤勤省修,勤勤防失。
凡世间忠孝礼义,公善公德,遇之知为,不知有己,见之知作,不稍存私;只知勤勤戒矜,勤勤戒嫉。
如是持修,明性灭魔。魔王能灭,灵性不遮。
是为镇压造功之邪魔。
二曰修功之魔。
问者曰:何为修功之魔?答曰:人于静时,当修扫念之功;动时,当修察失之功。今不为此修心之功,反迷陷修道之功,是为大魔。
问者曰:修道与修心有别乎?答曰:甚有别。修心二字,除扫念察失,直无别事;修道则有若干法条,若干期指,故为大殊。
问者曰:修心之功甚简约,只是扫念察失,修道之功甚繁难,有法有条,其法其条,亦有名乎?答曰:有。
问者曰:何名?答曰:如当何如坐,如当何如修,如当何法用,如当何时求,种种孽谈,误人非浅,于是迷人不悟,信从去探。生此大魔,灵性皆掩。三更妄求苦,五夜亦不眠;魔王去用事,性灵亦难管。一连十载,修法乱来参;心未省,孽未还,灵未明,过未挽,只是魔王乱张权。此魔不能灭,性天何能现。
问者曰:灭此魔王有道乎?答曰:有。计开:
凡数年误行之法,速速回头只随时求静,随地清心。
凡数年误信之书,速速焚烧,只随时静气,随地养灵。
凡数年误用之功,速速知悔,只随时问心。随地问性。
凡数年造孽之谈,速速缄口,只随时检失,随地检过。
如是修心,能灭邪魔。魔王果灭,性明气清。性明气清,灵光则呈。灵呈功立,魔皆不生。
是为镇压修功之邪魔。
三曰贪功之魔。
问者曰:何为贪功之魔?答曰:功者,德善之谓;贪者,强为期望之谓。
问者曰:不可强为,不可期望。如是说来,功德善举,将何能立乎?答曰:立功立德,立善立举,是由虚心防过。纳言从谏中立,非由强为期望中立。无立功之心,方可成立功之举。若有立功之心,是乃意念用事,非性灵用事矣。意念中则藏血性,血性即魔王之本质也。魔王用事,事虽功,事虽德,事虽善,事虽举,必弗能成得完全尽美之处。轻则生出葛藤意见,重则藏夫务利务名。失实失义,非德非功矣。
问者曰:灭此魔王,亦有道乎?答曰:有。计开:
凡遇功德之善,不知有功,不知有德,只知尽我天性,保我仁心。
凡遇功德之善,不知功大,不知功小,只知尽我当为,明我心地。
凡遇功德之善,不知是功,不知是德,只知性天不昧,对己对天。
凡遇功德之善,不知人是,不知人非,只知一心无愧,问己问心。
如是明性,性明魔死。魔王真死,功德立时。功立德立,性灵可期。期到明亮,圆烁烁的。
是为镇压贪功之邪魔。
四曰求功之魔。
问者曰:何为求功之魔?答曰:功者,德善之谓。求者,有意欲为之念想。念想者,即魔也。
问者曰:念想,欲立德功,是为绝好念想,何反为魔乎?答曰:道教真修,无事时,心中空空洞洞,毫无所有,只性灵主人,公堂理狱,审贼断道。所理者,无非吾适间,又有何贼,去劫掠良民,害我良知;吾适间又有何盗,私行逃遁,欺我良能。综计一世光阴,毫无片刻得息之时限,偶有退坐懈审,其性灵主人,并非闲居自处,不过因遇功德之举,来至眼前,不得不暂拘贼盗,监之狱牢,过时再审。发其性,旷其灵,虚心下气,舍己从人,去办眼前所遇之德功而已。于办德办功之下,稍有喘息之暇,仍顾我贼盗,又拿者几何,私遁者有未。功德办就,回返公堂,复审贼盗。灵性主人,如是防检,恐魔王用事,贼盗从风,失丧性灵之元始。若心中存一作功作德之念想,是性灵乎?是魔王乎?
问者曰:此魔王虽非性灵,然终不能谓之不好念想?答曰:念想虽好,最耗性灵,日积月累,杀死性灵主人不留余命。
问者曰:何也?答曰:性灵宜静,念想属动,一杀也。功德之作,在实不在想,在成就不在半途,空作念想,徒伤性灵,二杀也。修德修功,无心之作,方无拣择,方无趋避。无拣择,无趋避,功就事过,豁然方醒,始知此事初为,以为无心小节,转瞬数秋,乃成实益之德功也。今先有一求作之念想,临事必有一番拣择与趋避,功必无成,德必难立,只空夺性灵主人之主权,三杀也。功德之作,以阴功阴德为真实,阴功阴德,人多不知,世多不见。事未来,直无可指,事若遇,亦无可名,遇机现为,乃性灵主人之灵光也。今先有一求功求德之念想,是非阴功阴德之无名无象,乃先存一作功作德之意思也。即功德当前,必弗能作到不求人知,不欲人见之地步,只成些虚名虚誉之善称。况念想欲为,尚恐虚名亦难成就。何也?功德之举,在心不在念,心不诚,念空想,亦徒剔挑重轻,推延日月,虚存念想间耳。既念既想,则伤性静。此杀性灵四也。
问者曰:灭此魔王,亦有道乎?答曰:有。计开:
凡无事时,要性坐公堂,审贼审盗,明性明灵;
凡无事时,要清心静念,灭贼灭盗,养性养灵;
凡无事时,要察言察行,灭贼灭盗,防过防失;
凡无事时,要行功过格,观感应篇,灭贼灭盗。
养气养神,如是灭魔,魔王必消。魔王真消,贼盗必逃。贼盗一逃,性到明朝。
是为镇压求功之邪魔。
四端魔王,权衡甚大,力量甚猛,性灵甚怕。魔王为君,贼盗为臣。君强臣勇,比之妖氛。能灭灵性,一丝不存。自为正事,自云好音,其实是魔,灭性海沉。性沉深海,魔益为君,搅乱举国,一无良民;尽贼尽盗,扰攘纷纷;言行动作,恃智骄矜。反曰行正,反曰求仁;酿出过犯,比海还深。修道之人,其知自审,快拿大魔,斩首明刑。灭贼灭盗,心性要清;日养灵性,务须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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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作者:云尘子  发帖:1566  等级:紫竹版主  2007-1-11 15:32:00 ·短信 ·简化 ·资料 ·引用 ·回复

第八章 戒欺心

人之用事,贼盗虽能主权,行其权者心也,贼盗不过从中煽惑耳。此心一点,明之可质鬼质神,暗之可瞒天瞒日。瞒天,天能不知乎?瞒日,日能不晓乎?而欺心之人,独自掩己目,曰,天可瞒也,日可瞒也,不观如是之不能见乎?其实非天非日不能见,是彼自掩其目,只彼一人不见天,不见日。非苍苍者天,真无能见;朗朗者日,真不能见也。此心一欺,一点性丹,黑泥点点,所谓圆脱脱,光烁烁之灵丹,成为污泥之球,黑墨之珠矣。
由何而欺?兹详言之。第一件,见美色也;第二件,见利益也;第三件,见财帛也;第四件,见遂心也;第五件,件利己也;第六件,见益身也;第七件,见快私也;第八件,见逞志也;第九件,见畅情也;第十件,见行欺无碍,前人由是获益,尝久得宁也。以上十件欺心,自黑至宝。黑宝甚易,洗宝甚难。一点泥沙,千钧洗力,泥沙方去,性宝方明。洗之既若是之难,欺之奈何仍如是之不慎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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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作者:云尘子  发帖:1566  等级:紫竹版主  2007-1-11 15:32:00 ·短信 ·简化 ·资料 ·引用 ·回复

第九章 戒欺人

我生天地间,我欲我益,我欲我利,虽情同骨肉,契联瓜葛,我之心,亦欲先以大益大利与我,后以小益小利与人也。其以小利小益与人,非心有胞与之怀,大公之义,不过因人属我骨肉,联我瓜葛耳。若非骨肉之人,若非瓜葛之人,将何如乎?曰:居异乡见同乡之人,稍有丝毫之眷顾;居异国见同国之人,稍有丝毫之眷顾;若未处异乡,未居异国,见异乡之人,见异国之人,心何如乎?不必言以胞与,言以大公,即如关心,即如瓜葛,稍有一丝一毫之眷顾,将弗能矣。此所谓待异乡之人,与异国之人也。若非异乡之人,异国之人,是乃同乡之人,同国之人,只非关心,只非瓜葛,将何如乎?当有关心之眷顾,瓜葛之眷顾矣。何也?是即居异乡者。所称同乡之人,居异国者,所称同国之人也,又孰知大有不然者!虽曰同乡,虽曰同国,依然无关心之眷顾,无瓜葛之眷顾。吁!心之欺人,何其毒哉,何其狠哉!辨者曰:不独吾也,人人皆若是,吾不欺人,人必欺吾,将徒受人之欺矣;生今之世,欲行厚道,欲行诚心,不惟竟受人欺,亦实不能行事处事。噫!如是言之,灵丹至宝,惟有日日涂墨,日日污泥,将使一粒明珠,染成黑球泥丸,不灵不明,终似禽之无知,兽之无识焉而已矣。可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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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作者:云尘子  发帖:1566  等级:紫竹版主  2007-1-11 15:33:00 ·短信 ·简化 ·资料 ·引用 ·回复

第十章 戒色诱

人之好色,出自生性,造化自然之至理,不能禁之也。儒教有好色之戒,曰:少之时,血气未定,应戒之在色。佛教有好色之戒,曰:灭非非想,绝种种相,误传为出家入山,无妻无子。儒教好色之戒,正伦正纪;佛教好色之戒,明果明因。二教皆立实在指归,独道教于戒色误传,反成为莫大之孽案。
第一条孽案:修道者,皆曰当绝欲。夫绝欲有何用处?用其精乎?用其气乎?即用其精,即用其气,已陷邪途暗乡,造罪造过。况精无所取,气无所用乎?此孽案一也。
第二条孽案:修道成时,借阴圆丹。大孽大罪,较淫人妻女,夺人夫、诱人子,案重一等。夫神圣仙佛,心地间可历万古而不朽者,是其光明正大也。凡炼至成,取阴结元,黑心地,害人心,造孽鬼,丧理魂,反明注其词曰:某祖师成道。孽谈孽语,不畏神鉴,是等孽书,阴律定同淫书孽板,一例正刑。此孽案二也。
第三条孽案:修道者,有采补一门。造其孽者,害女害妻,害己害人,造化有报。泥其术者,丧身丧体,自作自偿;称大孽者,惟丹道孽书,敢言采补成丹,不畏循环报应,不畏天律森严。阴司定案,著此孽法,较淫人妻女,夺人夫、诱人子,罪重万山。此孽案三也。
第四条孽案:修道有铅汞成丹一门。天癸收藏,配成名药。丹元结实,有借胎胞。不避鬼神之谴,国法之严。造孽造罪,阴律定罚,较养童蓄妾,奸污百人、诱夺人夫之罪,深加十倍。此孽案四也。
第五条孽案:修道有戒色一门。性学不知,气血不静,妄言绝欲,用力戒淫。心志定者,生机潜消;心志迷者,酿出疯苗。道书孽语,害人多少!因疯成孽,其著书者,罪实难逃,各得半罪,两半抵销。妄立绝欲之门,男子不娶、女子不嫁,断绝天地生生之道,败灭人类繁衍之根,阴律定法,较引良为娼,劝寡改嫁,夺人夫、诱人子,孽深百倍。此孽案五也。
五条孽案,道教大憾。儒佛二教言戒色,可称万世救人民,道教之门言戒色,反称造孽似海深。道教一塌一万二千里,造罪造孽道门人。最可恨者,修道当绝欲之一语也,愚人无知,认为定评,酿出无边案卷,阴曹罚报不完。此语杀人,毫无声息,实堪叹也。其孽其害,兹详言之。
心性不定者,强压至久,反易流入造孽之邪途,此绝欲孽言之造孽一也。
心性定者,气质尚浊,强摄气血,用法化精,修成一派浊气之体质,掩尽天地清虚之元灵,此绝欲孽言之造孽二也。
人非圣佛,断难养到心地如玉之纯润,气血如雪之净洁。故虽罗汉菩萨、闵子诸贤,未有见色而心地静定,气血不来动者,只是性纯灵元,虽气动血生,有如雨后之风,毫无纤微之尘,稍蔽其日之明皎者,如是而已。中等庸才,迷信修道,竟敢大张孽语,首曰绝欲,杀其生生之机,机死血浊,上冲灵明之府,偶见色诱,断难如雨后之风,不致荡动泥土之尘,依然日光普照,邪念全藏,必至如黄河决堤,万夫难遏。车薪全火,杯水难消;一念难持,遇缘造孽。初虽正士,丝毫无失;一旦孽因,端由绝欲。此绝欲孽言之造孽三也。
各门祖师,唐宋中人,质皆愚朴,修皆愚诚。浊修浊炼,由气聚灵;法中藏弊,修乖正经,实难曰教,实难曰宗。乱来著书,乱来言形,各负大孽,死后无功。苦修数载,孽早污灵,各投尘世,救劫救民。纯阳善士,几次化身,功立万件,德布万方,称曰不朽,灵居天堂。除此纯阳,过皆未满,案卷如山,暂记一旁。有大功者,果报千载;千载功尽,投世还偿;再立德功,再享天堂。各门祖师,苦立善愿,盼道教昌明,首除绝欲之孽谈。因各种采炼孽案,皆从首先绝欲二字结因,此绝欲孽言之造孽四也。
修道不关绝欲。色欲害性,亦有五条:
第一条色欲害性。
淫人妻女,诱人之夫与子,则黑性灵。
夫淫人妻女,丧我者, 不过精与气耳,灵不能失。然不能失灵,能黑灵矣。何也?我之妻女,不欲人淫;我之妻女,不欲人淫,此心从何而生?我不知也。我虽不知由何而生此心,反正我实不欲人淫我之妻女, 并不欲人淫我之姊妹,以及姑嫂侄女也。推及亲眷之姊妹姑嫂侄女,以及朋友之姊妹姑嫂侄女,我并皆有不欲人淫之心。我具此不欲人淫之心,其中仍非有一丝一毫之虚假,是真实真切,出于至死不变之苦心苦愿,不欲人暗来淫之也。我之不欲人淫如是,试问诸全国之人,其心与吾同乎?与吾否乎?是欲人暗来淫之乎?是亦如我之真实真切,出于至死不变之苦心苦愿,不欲人暗来淫之乎?
诱人之夫与子,满足我之情,遂了我之欲,踌躇满志之时,灵已黑矣。何也?我之夫婿,我之子侄,不欲其为女色而害己破家,不欲其眠花卧柳、沾花惹草;我以色诱人,夺人之夫婿,岂非破同胞姐妹之家?诱人子侄,岂非行如娼妓荡女?人之夫婿,若能为我所夺,则此男子之灵已黑;此男子失其灵而就我,他日而弃我而去,亦轻而易举,此且不论,而我夺之诱之,是我先黑我之灵,亦黑人之灵矣。我有夫有子,人亦有其夫与子;我不欲人之夺之诱之,我如何黑己之灵,夺人之夫,诱人之子乎?我之不欲人淫之夺之诱之如是,试问诸全国之人,其心与吾同乎?与吾否乎?是欲人暗来淫之夺之诱之乎?
噫!人我同也。人亦如我之不欲人暗来淫之夺之诱之也。我倘或作出一暗去淫之夺之诱之之事,灵实未丧,而灵之明,黑乎不黑?污乎不污?染乎不染?灵丹染黑,天心则昧。色欲之得也,一时之淫乐,故所得者,暂也;色欲非永恒,一灵之失难补救,故所失者,久也。
第二条色欲害性。
多蓄妻妾,贪恋众男,则消性灵。夫妻妾削精,亦只丧其气血而已,灵实无伤,而其明已损;夫贪恋众男,献媚争宠,亦只壮其情欲而已,灵亦无伤,而亦损其明。灵虽无伤,而灵性居于阴阳窍,定静至逸,淡泊至安。故儒门立教,叫人于忠孝礼义处去作,所以扩其灵,大其性也;佛门立教,叫人瞑目求静,绝念死心,所以养其灵,明其性,性明灵足,行慈行悲,如儒教之行忠行恕,以全其天也。于儒佛立教之理处用神,则灵日扩,性日养。若多蓄妻妾,贪恋众男,是于淫佚逞情处用神,精水日伐,欲心日炽,形如枯骨,阴阳日离,体似干柴,丧其气血,壮其情欲,虽灵无伤,性无损,吾知神消于窍,性死于心矣。何也?铁质之坚,日久不用,尚锈蚀其体;户枢之圆,日久不用,尚纽失其灵。况天赋一点纤微至虚之性乎?日久不用,消于阴阳窍,死于心地间矣。且神思在色欲,邪念邪想,又复引贼引盗,日日喧嚷于灵明之府,时时搅扰于性善之区乎?终至造夫过,造夫恶;终至人生波澜起伏,徒增忧愁烦恼若干。孽成之时,愧疚无益;撒手之际,悔恨已晚。
第三条色欲害性。
编造淫传,则灭性灵。夫造淫书,淫画,淫语,淫曲,不能丧我精,枯我体,微我性,消我灵矣,然足灭我性。何也?我有儿女,年近将冠,我每招之于前,训之曰:尔暇时可看某部淫书;于女训之曰:尔暇时可观某种淫画;并儿女同训之曰:汝等暇时可研求某某淫曲淫语。有是理乎?吾知斯人必从而怒曰:我防之唯恐不及,我戒之唯恐不力,你何出此损阴、绝后、害人、雷报之孽言乎?噫!怒之诚是,而何一动心花,随口艳语?或三人闲座,谈即及淫,以为吾儿吾女,不在吾之目前耳。吾儿吾女,虽不在吾之目前,隔墙之儿,隔墙之女,即非人子,即非人女乎?戒己之子,防己之女,唯恐不及,而何淫画淫曲,瞒心私造,淫书淫传,昧性私编?防己之子,防己之女,独不计及人之子,人之女乎?且淫板刊成,流传无尽,我身死后,我家之子,我家之女,无知之岁,情窦开时,独不须售之私观乎?其时我身已殁,我家之子,我家之女,买之市场,观之私处,倘被我家后辈之年稍长者,察而觉之,应不知是我生时,笔著而成,必从而怒之曰:是何人斯?造此损阴、绝后、害人、雷报之大孽乎?先骂创稿之人,次骂私卖之辈。我身死后,我家后辈之年稍长者, 尚且怒我骂我,合全国之人,其非我之血脉,非我之同枝者,当何如乎?因果不显,此骂有凭!嗟乎!或因生计言艰,造此淫画淫书,冀得微利,或因无聊抑郁,编成情曲艳语,一畅心花,遗害青年于不朽,一招怒骂于无穷,其性其灵,当因世间人人之皆骂,遂而升之于天乎?抑因世间人人之皆骂,从而成之曰神乎?抑因世间人人之皆骂,当沉之苦海赎无路乎,?抑因世间人人皆骂,应坠至九泉,性难全乎?终至灵性打散万方,难得全灵而已。
第四条色欲害性。
淫人妻女,诱人之夫与子,则黑性灵;多蓄妻妾,贪恋众男,则消性灵;编著淫传则灭性灵。三条实事,终得实罚,造化报施,当不爽矣。夫造实孽者,既得实罚;造虚孽者,则得虚报。何为虚孽?无端生魔,来扰性天,身在燕居,心临假境,构想成象,如历其场,有如想及所见之色,而生淫像者;有如想及未见之色,而生淫像者。身仍端坐,心念则非;幻境之生,来之无迹。此种孽想,不丧气,不伐精,实耗神,削性理也。何也?儒教曰:君子思不出其位;佛教曰:无眼耳鼻舌身意。今孽念孽想,神思于色,精虽未离,气虽未丧,神已不静,性已不明矣。虚能丧虚,实能丧实,理甚有据。性灵本清虚之体,伐精消气,不能丧其虚体;造罪造孽,只黑其灵丹。惟此虚想之非,正所以削虚灵之利刃也。常作此孽想孽思,热血激荡,性灵飘游,而思出其位矣,心住幻境矣。思出其位,无所不至;心住幻境,妄念频生。如此欲守性灵之静明,不亦难乎?性灵之静明难守,欲不违儒佛道之理亦难矣。
色可生情,情可生欲。才、貌、利,一色也;喜、怒、哀、乐、爱、恶、欲,一情也。天地生人,不计才不才,不计貌不貌,皆若刍狗而待之,使之顺其性而生息;天地生物,不计利不利,皆一视而同仁。人见才、貌、利而有喜、乐、爱、欲之情,不得其才、貌、利则有怒、哀、恶之情。七情之具,本属自然。然情动而不知止,情幻而失其实,轻则幻象迷失性灵,启为情生、为情死之端,生患得患失之弊,忧愁烦恼在其中矣;重则欺己、欺人,昧却性灵,因爱成仇,因仇成杀,造成无边罪孽。凡人但见色欲之害,而不知情之迷性、欲之灭性。诚能知色欲之幻,而保我性灵,则性情合一而无偏矣。
第五条色欲害性。
淫人妻女黑性灵,多蓄妻妾消性灵,编造淫传 灭性灵,虚结淫思削性灵,实者得实报,虚者 得虚报矣,人妻女,诱人之夫与子,则黑性灵;多蓄妻妾,贪恋众男,则消性灵;编著淫传则灭性灵。三条实事,终得实罚,造化报施,当不爽矣。夫造实孽者,既得实罚;造虚孽者,则得虚报。如是当何如乎?欲救苍生之迷路,首要发明修道无绝欲之孽言,是为昌明道教之真旨。孽法孽术,世间无存,祖师孽案,了结于今,是为修道之戒淫。欲不可绝,必以性灵导之,而不可使欲为性灵之主宰。然后知造实孽者得实惨,构淫思者丧性丹。勤勤防险,莫犯孽案;时时慎思,莫耗性原;两修心地,不懈不断,培养至久,灵性圆满。
十条戒色。前五条,为指苍生之迷路,补救祖师之过愆;后五条,为指苍生之报惨,培养灵性之得全。十条色戒,要去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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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作者:云尘子  发帖:1566  等级:紫竹版主  2007-1-11 15:33:00 ·短信 ·简化 ·资料 ·引用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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