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诗钟之忌
陈海瀛先生总结过诗钟吟敲的十二忌: 一、动静无别。以动对静,不能相称,诗钟谓此病为“内外科”。如“越职悔陈言事疏,好官笑剩买山钱”句,以“越”对“好”就不相称了。 二、虚实难称。以虚对实,虽非大错,然未可为法。如“遂非我见承平远,亦既人怜少小孤”句,“远”字虚,“孤”字实,终觉不妥。 三、畸形不整。此为诗钟之大忌,俗称“三脚蟾”。如“去棹如飞移岸走,有山无数渡江来”句,“岸、山、江”为同一类字,“岸、江”相对甚好,但惜用“山”字,变成畸形,故曰不整。 四、同意相犯。虽非大病,但应尽量避免。如“星影满江将眼乱,秋声在树已心凉”句,“星、心、声”同音,应避。准此,同韵也应不得相犯。 五、字异义同。此病不易觉察,偶然用之在所难免。如“闲似白鸥沧海客,健如黄犊少年人”句,下联“如”字若改为“于”字,即可免犯此病。 六、意同词异。此则诗中之“合掌”,应避之。如“栖寂不教投众浊,避嚣但要赏孤芳”句。 七、左右相撞。此病系同类项字在钟联中不对称排列。如“颇疑风露花前立,最爱湖山雪后看”句,出句已用“风露”,对句复用“雪”,同属天文类字,故曰左右相撞。 八、子母相失。排比有子母与非子母之分,它们应各自为对,否则就是子母相失。如“斑兽西还看早晚,崖州南望泣孤寒”句,“早晚”为子母排比字,而“孤寒”属非子母排比字,故不能相对。 九、属人属物。一对钟吟,语气及动作不能一句属人,另一句属物。如“开遍山花春欲老,坐残墙月夜将阑”句,上联“开”字的对象是花,属物,下联“坐”字的对象是人,属人,故相对不妥,若改“开”为“看”,则与“坐”同属人;或改“坐”为“照”,与“开”字同属物,则妥。 十、联上联下。一对钟联的句法顺序不应相左。如“微径得从新鹿迹,寒林失却旧莺声”句,出句用倒装法,对句用直叙法,句法相左,不如改上句“得从”为“留多”,则句法相同无误。 十一、总称别称。总称和别称应区分,各自为对。如“芳草送春无限碧,杜鹃劝客不如归”句,“芳草”是总称,“杜鹃”是别称或曰专称,例不得相对。 十二、通用专用。词有通用与专用之分,亦不能相对。如“人海归来空有梦,白门游后怅无诗”句,以“人海”对“白门”,则是通用名词与专用名词相对了。
唐景崧则在《诗畸》一书中,总结有八忌: 一、用典不可一句有典一句无典,所嵌二字尤不可一句有典一句无典。至典内必须有所嵌之字方可引用,但往往嵌字有典矣,而上下又难以足成。切忌一句用典中之字足成,一句自凑,便有强弱。傥两句难全用典中之字足成,则不如两不用而自加字;惟自加字须善于熨贴,勿著痕迹,切忌好为涂泽,转致杂凑。 二、所嵌用古人姓名,不可一句有姓,一句有名无姓,因其易于成对不能制胜。如以杜甫对昌龄,截去王字,不可也。非嵌字处尚不甚忌。 三、女名禁对男名。必不得已,如仙佛、优妓、奴婢及杂艺家事迹相类者可偶用之;或男名之典属闺阁者,亦间对女名。然究非正轨。 四、时代忌相离太远。大概春秋以上故实,对以元明便嫌太远。 五、不用典专作空句较易成联,以用典每窘于觅对。近来作者,辄避实而就空,非前辈典型矣。惟空句最宜曲折新颖,论做到佳处,较典句尤难。盖虽空句,亦由书卷及古人名句、平生阅历酝酿而出。若一味滑腔,习见则生厌。 六、无论典句空句,两句情事以相类为佳;如一句政治一句游览,一句文学一句花木,便嫌不类,余可类推。然往往为嵌字所窘,恰难一类,是在造句善于牵合,于不类而求其类。 七、本游戏笔墨,偶用俗书、俗事借以解颐,在所不忌。然两句亦必求相近,勿太不伦。 八、二字往往虚实不对,必将虚字做实,方能对实事,实字做虚,方能对虚字。若听其一虚一实,各自成句,即门外。【本贴转自:http://bbs.zjuo.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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